亂用藥物傷肝

    「有病治病,無病補身」,是國人用藥觀念,藥品廣告隨時處可見,高齡人口逐年增加,老者有數病並存,因此用藥需求增加,雖屢有藥物不良反應之報導,卻仍難扭轉國人的用藥習慣,「藥即是毒」的觀念仍待加強宣導。藥物是重要的致肝毒性因素之一,近六百種藥物曾報導與肝損害有關,藥物引起肝病包括急慢性肝炎、猛爆性肝炎、膽道阻塞、膽汁鬱滯、肝硬化、肝癌、肝衰竭甚至死亡。

    藥物引起肝疾病的機轉非常複雜,可由藥物的內因性肝毒性及個人體質特異性來探討。藥物的內因性肝毒性又可分為直接型與間接型兩種:直接型是藥物﹝如CCl4﹞本身具肝毒性,直接造成肝細胞壞死與脂肪變性,但治療藥物皆不屬此類。間接型係藥物本身無肝毒性,但會干擾肝細胞的代謝與膽汁排泄,間接造成肝細胞壞死。藥物內因性肝毒性的發生率高,且與用藥劑量有關,如Acetaminophen為名聞於世的鎮痛解熱劑,商品名有普拿疼、Scanol、Tylenol、Paramol、Dypiridine等等,不勝其數,兒童誤食、服用過量等不當使用,時有所聞。

    Acetaminophen單次劑量超過10gm﹝140mg/kg﹞,會引起致命的急性肝細胞壞死;每日劑量超過3gm,長期服用,會導致輕微、良性、可恢復的肝損害。藥物造成肝毒性的另一機轉與個人體質有關,又分為代謝異常型與過敏型。因個體肝臟對藥物代謝﹝如抗肺結核藥物INH﹞過速,以至於有肝毒性的代謝物蓄積於肝臟